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学前教育专业部讲故事大赛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6.03.15
学前教育专业部讲故事大赛评分标准

    故事是幼儿喜闻乐见的文学形式之一,幼儿教师给幼儿讲生动有趣的各类故事能提高孩子们的认知能力、丰富他们的情感,引起他们的精神愉悦,并能使之养成注意倾听的习惯,还能发展他们的语言理解能力。故事讲述具有较强的技巧性,幼儿教师传授故事的能力直接关系到幼儿接受故事的效果。在幼儿园一个善于讲故事的教师往往会受到小朋友的喜爱。所以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必须掌握讲故事的基本技能。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普通话口语形象、生动地讲述幼儿故事的能力。

二、考核方法

1、幼儿故事讲述要求每位参加者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要求以针对幼儿园小朋友的口吻讲述。

   评委根据讲述人的语言表达和情感表现给以分项打分。

2、考核顺序以抽签方式排定。

三、考核要求

1、每班选出12--13名学生,共八个班参加比赛(参加比赛的学生请于124

   周四下午1600403办公室抽签);

2、自选一个幼儿故事;要求“讲述”(不拘泥于原作文字),而不是“朗读”。

3、可以适当配音乐,也可加简单道具(如木偶、节奏乐器等),但必须一人完成。

4比赛时间:129(周二)下午1430  地点:412音乐教室

四、评分标准

内 容

评 价 标 准

等 级

100

语言表达

(40)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注意讲述的节奏与语言的技巧

40-31

30-21

20-11

10-0

 

讲述情态

30)

语气亲切自然,声音悦耳,生动有趣、动作与情感表达自然

40-31

30-21

20-11

10-0

 

艺术感染

(20)

把握作品的特色,情景性、条理性强,注意对象可接受性。

20-16

15-11

10-6

5-0

 

仪容仪表

10分)

整洁大方,朴素得体

10-8

8-6

6-4

4-0

 

(备注:评分从0分起评,分值最小差距为1分,精确至整数。)  

校内导航

通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文苑北路999号电话:0319-2617763(办公室)邮箱:wgzx666@163.com

版权所有:邢台现代职业学校技术支持:邢台现代职业学校网管中心访问量:382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