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教学管理系统

 

数字化教学资源上网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1.05
数字化教学资源上网管理规定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上网管理规定. 2

第一章 教学资源共享原则. 2

第二章 教学资源上网方式. 2

第三章 教学资源上网共享办法. 3

第四章 上网教学资源信息的管理规定. 3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在线教学系统使用与管理办法. 5

第一章 帐号管理. 5

第二章 数据操作管理. 7

第三章 在线教学系统工作人员职责. 8

第四章 其他. 9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在线考试管理规定. 9

一、报考原则. 10

二、组织工作. 10

三、保密工作. 10

四、考试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0

五、考场纪律. 12

学生在线评教实施办法. 13

一、 评价对象. 13

二、评价指标. 13

三、评教方式与时间. 13

四、组织实施与保证措施. 13

五、评价结果. 14

六、附则. 14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在线考试成绩评定办法. 15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上网管理规定

为了丰富学校的数字化学习资源,促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广数字化学习资源在日常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教学资源共享原则

第一条 参加学校组织申报的国家和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评审、评比、评奖等活动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均视为作者和所在单位同意该教学资源上传校园网共享。

第二条 经学校组织申报立项的各类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学校拥有将该项成果在校园网共享的权利。

第三条 校级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成果版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义务上网共享该研究成果。

第四条 参加学校的教育技术成果评奖活动和电子教材制作比赛的参赛作品,均视为作者和所在单位同意该教学资源上传校园网共享。

第五条 鼓励教师和教学单位将个人或单位所有的数字化教学资源上网供全校师生共享。

第二章 教学资源上网方式

第六条 各教学单位所有的媒体素材,在学校网络教学应用系统建立教学单位的媒体素材库,供本单位或者全校师生共享。

第七条 教师个人所有的媒体素材,可在学校网络教学应用系统建立教师所任课程的媒体素材库,供教师和任课班级学生共享。

第八条 教师或教学单位可向网管中心申请上传具有完整结构的视、音频教材、讲授式网络课件、网络课程(课件)、课程教学资源库等教学资源到学校教学服务器空间。

第三章 教学资源上网共享办法

第九条 教师和教学单位在申请到网络教学平台使用帐户后,经过培训,掌握网络教学平台使用办法之后,由教师或教学单位独自上传。

第十条 教师或教学单位需要上传具有完整结构的视、音频教材、讲授式网络课件、网络课程(课件)、课程教学资源库等教学资源时,请到学校网站下载《数字化教学资源上网申请表》,经审批后,由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上传到相应网络空间,配置开通使用。并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网络地址。

第十一条 为保障网络服务器的安全,网络课程(课件)、课程教学资源库等可能含有计算机病毒、后门、木马等危害服务器安全程序的教学资源,需上传过渡服务器试运行后才能上传正式的服务器使用。

第四章 上网教学资源信息的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教师或教学单位提供上传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必须先进行查杀计算机病毒处理,保证上传文件不存在木马等病毒类的破坏服务器安全的程序。

第十三条 凡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内部通知、通报、汇报材料、涉及政治或技术机密的材料等)一律不得上网。

第十四条 教学资源包含BBS、留言板、博客交互式模块,申请上传的教师或单位必须24小时监控,保障这些交互式模板不出现不良信息,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教学资源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发布以上内容等不良信息的要严肃查处,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网管中心如果发现上传的教学资源违反了上述规定,有权立即关闭该教学资源而无需事先通知资源提供者。

第十七条 教学资源管理人员要严守机密,不得随意向外复制、拷贝、传播数字化教学资源,保护教学资源提供者的知识产权。

 

二〇一二年六月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在线教学系统使用与管理办法

在线教学系统是学校教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数据平台,存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资源、学籍、成绩、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等重要信息资料数据,它通过教学信息的数据整合实现学校教务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为更好地使用在线教学管理系统,明确系统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规范用户的网络行为,保证信息数据的客观性、完整性及防止信息数据的丢失、更改或损坏,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教学管理日常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帐号管理

第一条系统帐号(包括web服务子系统帐号,以下同)是全校师生查看和管理学校及个人教学相关信息资料的唯一凭据。为确保用户使用在线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时身份的唯一性,登录在线教学管理系统将与登录校园网使用的帐号一致。

第二条系统帐号角色分为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系统管理员、教务处各相关人员、相关职能部门、教师、学生等类型。教务处拥有分配在线教学管理系统中的帐号使用权限。

第三条 系统管理员帐号只能有一个,拥有系统操作的最高权限,对重要信息的变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依据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 教务处各相关人员帐号权限,只限于负责模块下各类操作。

第五条 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务处正副处长等的帐号权限,只限于全部模块下的查询、检索。

第六条 职能部门帐号权限,只能在给定的权限下操作,如有疑问应首先咨询负责相关模块的教务处人员,其次可找系统管理员。

第七条 教师、学生帐号权限,主要是在web服务子系统登陆进行相关教学数据操作,如有疑问向所在专业部教学干事咨询。

第八条 各教学部门教学干事账号由各教学部门主任负责保管。各职能部门、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以及各教学部门教学干事如有工作变动,所在部门必须要确定熟悉相关工作的人员后才准其工作变动,并书面向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完成帐号权限的变更。

第九条 各类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帐号。各类人员的用户名及密码由用户持有人负责,不得转告他人,由用户密码泄露引起的网络及其他事件,由用户持有人承担责任。在系统中进行的教学活动,必须由本人登录进行操作,不得由他人代替进行,尤其是要求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完成的教学活动,由学生代替进行者,一经查实,将以教学事故论处,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对于将个人账号转借他人使用者,教务处有权暂停该账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使用权

第十条 用户须自觉维护网络安全,遵守网络秩序,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不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操作。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教务处有权取消其使用权,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由于主观故意或玩忽职守导致教务管理系统密码泄露造成系统数据被修改、删除者;

2、盗取他人密码,冒用他人帐号密码登录系统造成数据被修改、删除者;

3、蓄意攻击教务管理系统的服务器等相关设备造成系统瘫痪、数据丢失者;

4、利用网络安全漏洞进入系统进行查询、复制、修改、添加、删除数据或传播计算机病毒者;

5、非法修改教务管理系统网页,占用系统网络空间发布暴力、色情、反动、迷信等信息者;

6、其它破坏教务管理系统安全,妨碍正常教学秩序者。

第十一条 凡已毕业学生、学期中转学或退学以及教职员工退休、离职,教务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账号使用权进行处理。

第二章 数据操作管理

第十二条 教务处拥有在线教学系统中信息数据的最高操作权限。

第十三条 所有帐号使用者可在规定的时间里对自己帐号权限内的信息或数据进行更新、删除等变更操作,但须对操作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 超出权限范围内的信息或数据更改必须申请,任何未经正式申请的数据更改请求,教务处将不予处理。

第十五条 教务处各相关人员和各教学部门教学秘书操作信息数据须有凭证或记录。

第十六条 各教学部门在自己的权限内不能操作的数据更改,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相关人员更改或者分配相应的操作权限后由各教学部门教学干事操作更改。

第三章 在线教学系统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七条 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维护模块,对其他模块操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系统各种资源的监控和管理、用户权限的分配、数据备份、系统客户端的安装等工作。系统客户端的其它问题由使用者负责,网络连通问题由计算机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第十八条 教学计划子系统负责人负责组织录入课程(环节)信息、设置教学计划以及制定学期开课计划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教学资源子系统负责人负责组织录入教学场地信息、专业信息、教师教辅人员信以及教学管理部门信息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网上选课子系统负责人负责组织选课控制、选课处理以及附加异动学生选课处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课表编排子系统负责人负责组织设置教学任务、编排课表、调整课表以及安排临时教学活动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籍子系统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学籍档案、维护学籍档案、登记学生奖惩、电子注册、学期报到、学期注册、学籍异动、预计毕业、毕业规定以及毕业审核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生成绩子系统负责人负责组织导入历史成绩、成绩录入基本信息、免修处理、重修处理、成绩录入、成绩认定以及等级考试报名与成绩导入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考试事务子系统负责人负责组织确定考试安排任务(末考、补考)、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监考)、处理考场记录以及试卷管理(选定、速印、领取)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实践教学子系统负责人负责组织设置实践教学任务、安排军训、安排实习、安排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以及安排其它实践环节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学考评子系统负责人负责组织定性评价设置、定性评价安排、定性评价处理、定量计算设置以及定量计算处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教师负责更新个人信息以及所任课程成绩录入、教学评价、协助教研室主任征订教材等工作。

第三十条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更新相关学生、教师、教学基础设施、设备信息。

第四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在线教学系统工作以教务处的安排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八月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在线考试管理规定

在线考试是指使用广域网和局域网进行的考试,是实施课程考试的重要手段,因其特殊性,在考试组织与管理方面,除遵照纸笔方式考试的有关规定外,还要有适合其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考原则

1.学生报考的课程必须是已修完学时的课程,并完成该课程要求的形成性考核;

2.学生考前应提前申报网上考试;

3.学生按在线考试计划进行报考;

4.学生申报同一门课程的网上考试,间隔时间必须在1个月以上。

二、组织工作

(一)在线考试工作由各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二)学校机房应具有在线考试基本条件;

(三)在线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与科目由教务处在网上或以考试文件形式发布;

三、保密工作

(一)试题命制人员、试题审定人员、管理人员、试题录入人员和技术人员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和义务,遵守保密纪律。

(二)试题网上传输,应做好加密措施,确保试题的保密安全,严防解密;

(三)网上考试期间,应对相关设备采取安全保密措施,防止试题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考试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主考

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并负责:

1、组织考试工作人员和计算机技术人员检查、落实考试机的维护、管理工作及考试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2、做好考题及考试软件的保管和保密工作,确保考试期间无关人员不接触考试机及考试软件;

3、负责考试工作人员、学生的培训和考前教育工作,考试一周前应完成对学生的模拟考试练习;

4、负责将考试成绩盘安全及时送交教务处。成绩盘标签上应标明考试日期、学生人数、专业、课程。

(二)监考人员

每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1、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入场,考前10分钟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考前3分钟公布进入考试系统的口令;

2、检查学生证件,核对证件是否与学生本人相符,是否与计算机显示的准考证号姓名相符;

3、监督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维持考场秩序;

4、考试结束,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正确退出考试程序;

5、做好考场记录并填写考场记录单,认真记录缺考、违纪和作弊学生的姓名及考号,并在考试系统中做好学生的违纪和作弊记录;

6、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三)计算机技术人员

确保考试机及软件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1、考前检查考试机及电源、电线、电缆等硬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考试要求;

2、考试前2天内做好考试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工作,考后及时做好考试数据的上传或回收以及机器的整理工作;

3、技术人员考试期间必须在场,以随时处理考试机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考试软件安装后,不得允许无关人员接触考试系统。

五、考场纪律

(一)学生于开考前15分钟凭规定证件进入考场,证件摆放在桌左上角,供监考人员查对。学生所带提包、书籍及资料存放在指定地点,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全部关闭。

(二)学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退场。已退场学生不得重返考场。

(三)学生答题前必须输入正确的准考证号和姓名,输入错误者,不计成绩。

(四)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教扰乱考场秩序,或交头接耳、传递纸条、夹带、窃视他人屏幕、代考等违纪行为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机出现故障,学生须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对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的学生应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答卷提交后,学生按要求结束考试程序,退离考场;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七)除本场学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二〇一二年八月

 

学生在线评教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及授课水平,激励教师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价对象

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二、评价指标

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内容,包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全过程的工作状态。由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共有八项评价,按照一定比例合成,总分100

三、评教方式与时间

1、学生评教以学期为单位,利用在线教学管理系统实行网上评教。

2、学生评教时间为每学期期末考试之前。具体时间安排以每学期教务通知为准。

四、组织实施与保证措施

1、每学期教务处将需要评价的教师姓名、评价内容及评价指标固化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评教工作一旦开始,学生进入系统后的第一项任务即是评教,必须完成评教任务后,方可进入系统查询成绩等,以此保证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2、教务处统一安排评教时间、协调各项工作,各专业部按要求组织学生实施,完成学生评价工作中有关环节。

3、评教工作结束后,教务处根据一定的统计方式和排列顺序将评教结果从系统中导出,并报送相关专业部。

五、评价结果

学生评教结果与教师其它考核指标相结合,形成教师学期最终考核结果。学期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等级、岗位聘任等挂钩。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八月

 

学生在线评教指标体系

 

项目

     

评定等级

A

(90分—100)

B

(89分—80)

C

(79分—70)

D

(69分—60)

E

(59分—50)

一、

教学

内容

(30)

讲授内容是否充实,教学内容是否新颖,教学的效率如何?A.充实.新颖.效率高;B.较好;C.一般;D.照本宣科;E.空洞乏味.

 

 

 

 

 

教学准备工作是否充分,讲课是否熟练自如?A.充分,自如;B.较充分;C.一般;D.布充分;E.内容生疏,效果很差.

 

 

 

 

 

二、

教学

方法

(30)

教学中能否做到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生动,表述准确?A.做到了;B.基本做到;C.一般;D.较差;E.很差.

 

 

 

 

 

教学中板书安排(或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效果如何?A.;B.较好;C.一般;D.较差;E.杂乱无章.

 

 

 

 

 

三、

教学

态度

(20)

教学过程中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是否认真负责?A.认真;B.较认真;C.一般;D.较差;E.不认真,几乎未做.

 

 

 

 

 

在教学过程中是否认真负责,遵纪守时,注重为人师表?  A.,很好;B.较好;C.一般;D.较差;E.工作敷衍,很差.

 

 

 

 

 

四、

教学

效果

(20)

你对本课程教学质量的整体评价如何?A.优秀;B.教满意;C.一般;D.不满意;E.很不满意.

 

 

 

 

 

教学中是否注重启迪思维,激发兴趣,联系实际,培养能力?A.很注重且效果好;B.较好;C一般;D.较差;E.很差.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在线考试成绩评定办法

在线考试考核课程成绩由专业部、教务处统一管理。为规范在线考试考核课程成绩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线考试课程成绩的最终管理权在教务处。

二、课程总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与终结性考试成绩合成计算,合成方法按照各门课程考核说明中的规定执行。

三、专业部负责课程成绩的认定、公布以及成绩数据的维护和管理。

四、形成性考核成绩管理

(一)指导(辅导)教师评定学生学习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

(二)专业部负责审定、记录、管理学生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统一报教务处。

(三)形成性考核成绩补报或更正,须由学生向专业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专业部或教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备案。

(六)考试成绩和经过合成的课程总成绩公布后,原则上不再接收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补报和更改。

五、终结性考试成绩管理

(一)专业部和教务处负责考试成绩的登录和公布。

(二)专业部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查分、查卷。

查分、查卷原则上由学生在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专业部提出申请,由专业部向教务处申报核查。教务处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查分、查卷申请。

学生考试成绩如有更正,教务处及时通知专业部并备案。

(三)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有考场舞弊等被投诉、举报,经查实,按照《邢台职业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成绩合成并上报

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确认后,由专业部进行成绩合成,并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上报教务处。

七、成绩更动

因故需要对教务处数据库中已有成绩(包括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进行更动时,由专业部写出更动原因,以文件形式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批复并备案后,专业部可更改数据并上传。

八、免修免考成绩管理

学生提出免修免考申请,由班主任汇总,报专业部。专业部依据课程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审核后,报教务处;同时,将免修免考相关数据报教务处。

九、成绩数据库管理

教务处设专人负责成绩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〇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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