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教学工作量制度
为适应我校教学工作需要,逐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教师的工作,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科学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量的基本内容
1、备课、讲课、辅导、补课、批改作业、实习、考查、考试、成绩评定和教研活动。
2、编写教材、习题集和教学参考资料。
3、体育教师课外活动、运动会、训练代表队和体育器材组装、维修等。
4、教师指导课外技能活动、文娱活动、技能参赛队等。
5、实验课教师辅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实验技能考核。
6、学校安排的科研任务、听课、调查等。
二、各类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
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每学期以课时为计算单位。(课时指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节数,包括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考查课成绩评定等时间在内)。专任教师任课一般不能超两门课,确需超过两门课的要经过主管校长批准。
1、课时系数折算方法:
(1)单班课课时系数:1.2
(2)多班课课时系数:第一个班按1.2,以后班按1。
(3)合班课课时系数:1.6
(4)辅导课课时系数:0.5
(5)校级观摩教学课课时系数:2
(6)讲新课(系指授课者在我校首次教授该课。除此之外,不管遇到课程内容调整、增删、重新出版、版本升级,与该内容相关的制度规定变更及大家公认课程易名等,均认定为旧课)、对口升学课程、节假日上课课时系数:1.4
2、兼职教师任课,课时系数折算方法同专职教师。但中层正职(含)以上每周任课节数超过4节部分;中层副职(含)以下每周任课节数超过6节部分教学工作量折半计算。
3、专职班主任任课,课时系数折算方法同专职教师。但每周任课节数超过6节部分教学工作量折半计算。
三、 其他教学工作量
1、教师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资料编写任务书》编写教材、习题、案例、教学大纲、教学参考资料等,经审查合格已交使用的,凭《任务书》,按所编资料每1500字折合1课时工作量。任课教师每学期最高限额15万字左右。
2、教师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多媒体课件制作任务书》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经审查合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凭任务书,按该课件教学课时的3倍计教学工作量课时。
3、教师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出题任务,每出1份试卷,经主任审定合格签名,记2课时工作量。
4、教师执行考试监场任务,按每场2课时记工作量。
5、教师每阅一个班考试课试卷,记2课时。
5、教师指导实习每天记2课时工作量。
6、从事实验室建设的教师按核实时间记工作量。
7、教师利用课外时间举办各种类型的竞赛、技能训练、社团活动等,要经过专业部、基础部同意,教务处批准,按实际完成的教学时间记工作量。
8、教务处组织教师听课,凭听课评议单,每听一节课记0.5课时工作量。
四、 有关几项特殊情况的规定
学期末安排讲课任务的教师,应安排其他工作。其他工作折算的具体规定
(1)其他工作量的安排及登记
对达不到教学工作量定额的教师学校每月安排他们完成其他工作量,如课余讲座、专题辅导、社会调研或到其他科室帮助工作等。对他们完成其他工作量的情况,每月末由有关处室主任负责登记盖章并报教务处,作为核算工作量的依据。
(2)其它工作的折算标准
①到其他科室临时帮助工作,每帮助一天按2个课时计算。
②开展专题讲座一小时按1课时计算。
③组织第二课堂活动,一小时计1课时。
④围绕教改及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必须以文字形式写出调研报告,一般每500字记1课时。如写出的调研报告价值较高折算标准另定,学校还要给以其它奖励。
五、 教学课时津贴标准
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每课时标准于学期末按实际绩效工资总额计算确定。
六、教学工作量的考核办法
1、教师教学工作量以专业部、基础部为单位考核。教务处负责审核汇总核算。
2、考核办法:教务处向专业部、基础部下达教学任务,先提出初步安排意见,由教务处审查平衡后落实到人。专业部、基础部对教师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做好记录,填写登记表,每月末将登记表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无误后,进行汇总审批后上报。
3、凡有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态度恶劣,有严重失职行为者,专业部、基础部应如实报教务处研究,报请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扣罚其部分或全部教学工作量酬金。
4、凡在教学、教学管理、科研中有突出成绩,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