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毕业生跟踪调查回访制度
为及时了解我校毕业生的工作情况,了解毕业生的工作流向及社会人才需求情况,为学校的专业建设、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现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
1、了解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他们对我校教育教学环境、专业课程设置和建设、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资源、教学方式以及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我校教学评价和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2、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总体评价和要求;
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改善就业指导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并逐步建立经常性的反馈渠道和评价制度;
二、跟踪回访时间、对象
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2月至次年的5月,具体时间由就业办统一安排,对象为上一年度毕业生;
三、跟踪调查回访工作的组织及开展
1、跟踪调查回访工作由学校就业指导办统一安排、协调,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进行回访;
2、就业指导处负责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增加调查回访项目;
3、调查人员对所取得的信息负责,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各专业科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毕业生工作单位进行多种形式调查回访;
5、就业指导处根据各专业科的统计情况及分析材料,负责撰写全校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总结报告;
6、跟踪调查回访总结报告材料要及时提供给学校相关领导、各教学单位及各部教学负责人,为学校专业建设、设置、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以及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四、责任及处理
毕业生跟踪回访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因此各专业科要引起高度重视;
1、对于在跟踪调查工作中,出现推诿、懈怠、敷衍了事的情况时,要对当事人提出批评;
2、对于回访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调查结果失实的,要提出批评并责其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者要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各部负责人要承担领导责任;
3、对于无故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专业科,要限时改正,并通报全校,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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