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协议
甲方: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工业校区)
乙方:邢台市物资局幼儿园
根据甲乙双方需要,乙方在甲方招录10名在校学生到乙方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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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时间:自2013年4月11日至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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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安排学生的实习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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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乙方的统一指挥,实习所有福利由乙方负责解决。学生在实习期间由甲方负责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实习期间如学生出现意外伤害,由乙方按单位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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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者,由乙方协同甲方按国法、厂纪、校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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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满,乙方根据单位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接收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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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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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乙方:邢台市物资局幼儿园
负责人: 负责人:
二0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