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教学

 

音乐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17.01.05
音乐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音乐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1、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2、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音乐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4、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室,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5、音乐室的钢琴是专业老师上课演示使用的,学生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能随意使用。钢琴使用完毕,应将琴盖和琴布盖好。

6、音乐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做好使用登记,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7、音乐室的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校内导航

通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文苑北路999号电话:0319-2617763(办公室)邮箱:wgzx666@163.com

版权所有:邢台现代职业学校技术支持:邢台现代职业学校网管中心访问量:379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