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部
关于实行月考制度的方案(试行)
为及时检验学生基础文化课、专业理论课的学习效果,督促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在专业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形成压力造就动力,共同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特从2017年新学期开始实行月考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月考科目:
月考科目根据年级、班级情况选择文化基础课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等科类,专业理论课中的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活动设计指导等科类。这些科目相对侧重于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动脑、识记较多,便于通过试卷的形式进行考核。月考科目将与期末考试科目适当融合、重复,最大限度体现学生的学业水平,促使学生主动投入到提高自身素质中来。
2、月考时间:
月考时间基本以一个月为单位,安排在放假前的周三、周四,如遇节假日适当延后或提前,但不超过五周时间。
3、组织安排:
参照期末考试安排情况,由同头课教师提前一周进行命题,统一印制,考场设在本班,安排2名教师进行监考。
4、成绩运用:
月考成绩同期末考成绩均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学生毕业成绩评定和3+2转段考核的依据。
2017年2月23日
附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月考安排
月考时间 |
年(班)级 |
科目 |
3月29日-30日 |
1501班 |
艺术教育活动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应用文 |
1502、1503 |
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生涯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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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1508 |
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生涯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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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1604 |
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生涯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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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1613 |
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生涯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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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27日 |
1502、1503 |
艺术教育活动指导、语言教育活动指导、社会科学基础知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
1504-1508 |
艺术教育活动指导、语言教育活动指导、幼儿文学、乐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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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1604 |
卫生学(含保育)、心理学、乐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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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1613 |
卫生学(含保育)、心理学、乐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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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25日 |
1502、1503 |
乐理、幼儿文学 |
1504-1508 |
乐理、幼儿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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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1604 |
卫生学(含保育)、乐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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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1613 |
卫生学(含保育)、乐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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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
1502、1503 |
艺术教育活动指导、语言教育活动指导、乐理、幼儿文学 |
1504-1508 |
艺术教育活动指导、语言教育活动指导、乐理、幼儿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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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1604 |
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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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1613 |
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