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邢台市蒙台梭利幼儿园
定向培养培训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协议书
甲方: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工业校区)
乙方:邢台市蒙台梭利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共同做好学前教育中职生的培训和就业工作,根据职业教育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2011年秋季联合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50名,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学制三年,学生在甲方学习一年半,在乙方培训半年,第三年安排到乙方实习,实习过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就业。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如下: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招生及宣传工作。
2、负责办理新生注册、组档和学生在甲方学习期间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3、负责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并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教学。
4、根据当地收费标准按年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到乙方培训前,须按实际培训人数向乙方缴纳蒙台梭利教育培训费用800元/人。
5、负责为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学前教育”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制定宣传材料和专业培养目标,联合制定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
2、学生到乙方实习培训期间,乙方负责安排学生实习内容、培养学生实际教学能力和职业素质,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并安排专门教师进行教学指导,同时负责学生实习培训期间的住宿、生活和管理工作(食宿费用自理)。
3、负责对学生的培训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以保证学生能完成实习教学内容。
4、负责培训学生,组织其顺利考取“蒙台梭利”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5、负责收取学生到乙方培训期间所需费用:考证费160元/生,书费120元/生。
6、负责推荐双方联合培养的毕业生就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当地《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确保单位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协商解决。
甲方: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工业校区) (盖章)
执行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邢台市蒙台梭利幼儿园 (盖章)
执行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