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联合办学协议书
2011年04月
校企联合办学协议书
委培方(甲方):华星幼儿园
承培方(乙方):邢台市工业学校
为增强学校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满足华星幼儿园用人需要,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如下:
一、受甲方委托,乙方2009年为甲方培养学前教育 专业学生50名。女生。学制三年(2+1)。
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专业教学计划。
2.负责在甲方安排学生实习及就业,并负责实习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用。
3.负责接收乙方培养的成绩合格学生,经过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按协议招收甲方委托培养的学生,代甲方与学生签订就业方向意向书,并负责学生注册、学籍、教学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为符合学籍规定的毕业生颁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组织学生考取相应的技能资格证书。
3、根据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负责在校教学及管理工作。
4、按协议向甲方输送协议培养的合格学生。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主管和劳动人事部门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培方: 承培方:邢台市工业学校
(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09年4月12日 200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