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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6.05.04
诗歌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本次朗诵比赛中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判(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每个节目表演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第二名同学朗诵结束后宣布前一位同学的成绩。

二、奖项设置: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3名。
   
三、具体要求
    1
、内容:作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富有感召力,具有时代气息。

2、表达:内容熟练,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把握节奏。能正确把握内容,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作品的内涵,基本功扎实、发挥出色、振奋人心。

3、态势:衣着得体,与朗诵内容相协调,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乐曲或以其  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备注:

1、脱稿朗诵的可视具体情况加1—3

2、原创作品可视其内容和表达加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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