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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现代职业学校课时统计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9.01.15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课时统计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统一和规范课时统计工作,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对我校教学工作量的有关规定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早读一次无论管几个班每位教师记1课时(一般不少于两个班)。

2、安排下午上第7节课的正常记课时。

3、各教学部门原则上每周要组织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所有任课的教师都要参加。有教研主题、教研内容与记录,经所在专业部主任审核签字后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可计0.5课时,教研组长每次可计1课时。教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教研活动的一次扣除1课时。

4、学校鼓励教师互相听评课,各专业部主管教学主任每周要听课不少于两人次,掌握本专业教学情况。学校和各专业部统一安排组织的听课要列入听课计划,专职教师听课一次记0.5课时,以听课记录单为准。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听课不再记课时。

5、监考阅卷:由学校集中组织的期中、期末、补考、月考等全校性考试按考试制度计算课时,其它不再计入。

6、两操课时单指由基础课部安排的体育教师组织学生上早操和课间操,由基础课部负责监督和报课时。

7、晚自习:所有上课的老师都有晚自习辅导义务,晚自习辅导一名老师不得超过两个班,记1课时。

8、技能竞赛辅导根据《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关于奖励在各类技能比赛中获得奖项师生的相关规定》进行奖励,不再记课时。

9、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须月初报计划,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每小时记1课时,当月统计结清。

10、学校组织承办上级安排技能竞赛的工作人员数量要报校长审批后确定,按照行政人员加班对待。

11、班主任职责内的工作不计课时。学校统一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及活动,由任务下达部门提出增加课时数量申请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12、教学工作量规定之外的其它工作量要经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

本规定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统计课时起使用,以前办法与此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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