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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现代职业学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校政字〔2017〕26号
发布时间:2019.01.15

 

校政字〔201726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确保公务用车及行车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司机管理

(一)岗位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爱护车辆设备,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服从工作安排,听从调度,严守各项规章制度。

4.出车时要遵纪守法,讲文明,懂礼貌,保证优质服务。

5.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完成任务。

6.不得私自出车、酒后开车和带故障驾驶车辆。

7.不得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违者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8.妥善保管好车辆和证件,严防丢失。

9.发生交通意外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

(二)请假规定

1.司机需要请假,应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2.司机在上班时需要临时外出,必须向派车负责人请假,并做到随叫随到。

(三)违规处罚

1.驾驶员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经济赔偿,减去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的余额全由驾驶员自负

2.经批准私人用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减去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的余额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未经批准私人用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减去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的余额全部由司机负责赔偿。

二、车辆使用与调度

(一)所有车辆均严格用于公务,由办学校公室统一调度,司机凭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出车。

(二)市区内公务用车由用车人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视用车科室工作任务急缓程度统筹安排车辆。各处室用车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出车。

(三)离开市区的公务用车由用车人报校长批准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司机和车辆。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派车:

1、送取紧急文件、紧急通知;

2、临时通知的紧急会议;

3、送急、重病人就医。

(五)值班车辆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值班司机不得远离车辆,保证随叫随到。

(六)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被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车辆停放与保管

(一)所有车辆必须停放校内。节假日按要求一律封存。

(二)出车在外需要临时停车时,司机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点,并采取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三)发生车辆失窃时,司机或当事人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真实的失窃情况。

四、油料的使用与管理

(一)车辆在市区加油,驾驶人员必须持加油条到指定油站加油。

(二)离开市区外出执行任务的车辆确需加油时,须经用车处室负责人和分管调派车辆的负责人同意并签字方可报销。

(三)车辆油料消耗量不得超过该类车型标准耗油量与总公里数。每月月底核定每辆车的油耗。

五、车辆维修与报批

(一)驾驶人员对车辆要精心保养和维护,需要维修、保养的,必须到定点修理厂维修。

(二)进厂修理的车辆必须履行预算手续,否则按擅自修理车辆论处。

(三)车辆维修前,驾驶人员首先对维修项目提出申请,交办公室鉴定。

(四)在车辆维修期间,驾驶人员要跟踪监督。特别是重点部位维修和重要部件更换时,驾驶人员要全程跟踪。

(五)车辆在外出任务时发生故障的可由司机通知主管领导,暂先安排维修。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20171225

  

 

 

 

 

                                                        

­­­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办公室             201712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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