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字〔2017〕26号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确保公务用车及行车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司机管理
(一)岗位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爱护车辆设备,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服从工作安排,听从调度,严守各项规章制度。
4.出车时要遵纪守法,讲文明,懂礼貌,保证优质服务。
5.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完成任务。
6.不得私自出车、酒后开车和带故障驾驶车辆。
7.不得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违者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8.妥善保管好车辆和证件,严防丢失。
9.发生交通意外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
(二)请假规定
1.司机需要请假,应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2.司机在上班时需要临时外出,必须向派车负责人请假,并做到随叫随到。
(三)违规处罚
1.驾驶员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经济赔偿,减去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的余额全由驾驶员自负
2.经批准私人用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减去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的余额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未经批准私人用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减去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的余额全部由司机负责赔偿。
二、车辆使用与调度
(一)所有车辆均严格用于公务,由办学校公室统一调度,司机凭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出车。
(二)市区内公务用车由用车人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视用车科室工作任务急缓程度统筹安排车辆。各处室用车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出车。
(三)离开市区的公务用车由用车人报校长批准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司机和车辆。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派车:
1、送取紧急文件、紧急通知;
2、临时通知的紧急会议;
3、送急、重病人就医。
(五)值班车辆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值班司机不得远离车辆,保证随叫随到。
(六)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被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车辆停放与保管
(一)所有车辆必须停放校内。节假日按要求一律封存。
(二)出车在外需要临时停车时,司机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点,并采取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三)发生车辆失窃时,司机或当事人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真实的失窃情况。
四、油料的使用与管理
(一)车辆在市区加油,驾驶人员必须持加油条到指定油站加油。
(二)离开市区外出执行任务的车辆确需加油时,须经用车处室负责人和分管调派车辆的负责人同意并签字方可报销。
(三)车辆油料消耗量不得超过该类车型标准耗油量与总公里数。每月月底核定每辆车的油耗。
五、车辆维修与报批
(一)驾驶人员对车辆要精心保养和维护,需要维修、保养的,必须到定点修理厂维修。
(二)进厂修理的车辆必须履行预算手续,否则按擅自修理车辆论处。
(三)车辆维修前,驾驶人员首先对维修项目提出申请,交办公室鉴定。
(四)在车辆维修期间,驾驶人员要跟踪监督。特别是重点部位维修和重要部件更换时,驾驶人员要全程跟踪。
(五)车辆在外出任务时发生故障的可由司机通知主管领导,暂先安排维修。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2017年12月25日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