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与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二食堂一层配电室高低压柜维修及电缆更换,预算(最高限价)241948元,拟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代理服务要求
1、成交代理机构除程序代理外,必须能够根据项目部门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市场调查;
(2)编制采购实施计划;
(3)组织专家论证。
2、除项目部门进行项目采购调整外,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计划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完成时间在发布成交结果时一并公布),并通过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存在如下问题时,成交代理资格自动失效,且本年度内不允许再参加学校后续项目竞价。
(1)不能在项目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实施计划编制的;
(2)在一般性审查、重点审查中存在明显问题的(审查内容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规定)。
三、本次竞价代理机构条件
1、参加竞价的代理机构除须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三章 从业管理 第十一条 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编制项目采购实施计划的专业能力,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价活动;
2、参加竞价的代理机构应具备入围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必备的条件;
3、近三年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5、代理机构之间不得通过借用资质、协商等不正当方式参加竞价;
6、凡是在本次竞价公告发布前未按学校要求按时提交项目招标采购档案资料或在以往代理项目中业务不熟练的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竞价,递交的报价资料将视为无效。
四、报价及成交:
1、报价:
本次代理服务费报价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号)规定报取费比例(X%,X取一位小数),不报具体取费金额。
2、成交人确定:采用最接近平均价法确定成交人(最接近且低于平均价的成交)。报价结果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报价情况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人。
3、本次项目报价为完成本项目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4、竞价成交结果将在邢台现代职业学校网站公示。
五、竞价资料递交及报价截止时间:
(一)竞价递交资料
1、近一年内未代理我校招标采购项目,应随竞价单提交如下资料:竞价单、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入围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截图、不少于5人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据(代理工作人员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现工作单位)、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近一年内代理过我校项目的代理机构可以只提供竞价单,第1项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可不再提供。
3、竞价资料和竞价单须装入档案袋中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未密封和加盖骑缝章的将拒收。
(二)竞价资料递交及报价截止时间
1、竞价单除包含报价外,还须包含相应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详细地址,竞价单不提供统一格式,参加竞价的响应人自拟;
2、竞价资料递交时间:
2024年4月28日上午8:20-8:30,邢台现代职业学校东区办公楼220室
3、垂询时间:2024年4月25日—4月27日
垂询电话:田老师 15100911799
注:以上项目为拟进行项目,如因学校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其中某项目终止,则经本此竞价活动确定与该项目对应代理机构代理事宜随之无条件终止,我校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